首 页
葫芦岛要闻
瞭望葫芦岛
综合要闻
县区新闻
专题新闻
图片新闻
社会扫描
热点专题
国内新闻
国际新闻
理财资讯
健康资讯
体育资讯
娱乐资讯
服务资讯
政务第一线
网上民生
新闻网发言人
关外论坛
名记名博
房产家居
分类信息
     新闻热线:3115644(日报)  3152105(晚报)  3152208(葫芦岛新闻网)  广告热线:6663366    订阅热线:3117545
搜索 {FS_搜索}

菲律宾一男子因吃"国鸟"获刑12年

本网记者:佚名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日期:2008-7-23 8:35:56

新华网马尼拉7月22日电 菲律宾一农民因捕杀并吃掉一只珍稀的老鹰而面临12年刑罚和2.2万美元罚款。这种鹰在菲律宾被视作国鸟

菲律宾环境和自然资源部22日发表声明说,现年22岁的布莱恩·巴拉恩本月10日射杀并吃掉一只菲律宾鹰。他的行为严重违犯菲律宾野生动物保护法,应该为此付出代价。

巴拉恩吃掉的菲律宾鹰年幼时曾被人捉住囚在笼中当宠物。它2006年9月被野生动物保护官员救出,当时脖子上还有伤痕。野生动物保护者治好它的伤,为它装上卫星和无线信号发射装置后把它放归自然。此次,野生动物保护官员就是通过追踪埋在巴拉恩家农场的无线信号发射器找到那里的。

巴拉恩说,他看到这只鹰停在自家农场的树上,就把它杀死并吃掉,当时并不知道它属于珍稀鸟类。

菲律宾鹰被称为世界上最高贵的飞翔者,但由于人类肆意捕杀、森林急剧减少,这种鹰如今已经濒临灭绝。棉兰老岛是这种鹰的主要栖息地,但现阶段的数量也只有大约250只。

文章录入:刘彦伟    责任编辑:刘彦伟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打印】·【顶部】【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链接-
    没有相关文章
     
    姓 名: * 评论内容:
     
     
     新闻排行

     数字报
     关外论坛

     最新博客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