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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提高民主监督实效
作者:方 文    文章来源:葫芦岛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6  

        市政协对市教育局政协提案办理“后评议”和对全市供暖工作的跟踪评议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它引起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促进了一些问题的解决。对教育部门、供暖部门实行监督也好,对其他部门的行风、行政执法、廉政勤政建设方面的监督也罢,关键要强调“实效”两个字。
  应该说,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协发挥自身优势,民主监督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效果越来越显著。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方面是政协个别监督小组工作不到位,情况不明,避重就轻,针对性不强,民主监督工作显得软弱无力。另一方面是个别被监督单位的领导民主监督意识不强,接受民主监督的自觉性不高,对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没有重视起来,整改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存在着随意性、盲目性和“长官意志”的现象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和克服,使民主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监督与被监督是一对矛盾,或者说是矛盾的两个方面,两个方面都需要增强民主监督意识,探索和建立一套新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民主监督工作进程。监督方要围绕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党政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坚持既积极工作又量力而行的原则,进行重点督办。被监督方要更加自觉地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要热情欢迎和支持政协对政府部门专项工作进行民主监督,有关部门要主动提供情况,自觉接受民主评议,要积极配合政协组织的视察和调研工作,使政协委员更加广泛地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行使监督职能。要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加重大事项的调查、检查和联合执法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专项检查中的监督作用。要高度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把办理政协提案过程变成政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加强改进政府工作的过程,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不断完善市长包案责任制,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全面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

文章录入:崔志刚    责任编辑:崔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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