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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后用赃款挥霍 正干杯庆祝警察进来了

本网记者:张宝成    来源:葫芦岛晚报    更新日期:2008-1-11 8:33:41

    5个不到20岁的男子在一些商业点前抢劫受害人的手机,半个多月里,他们共实施抢劫3次。1月8日,正当他们用变卖手机的钱在红星路一家饭店举杯庆祝时,民警推门而入。
    1月9日,记者来到公安机关,对正在接受讯问的5个嫌疑人及办案民警进行了采访。
    2007年12月初,大立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小飞、老三、孙建和李强。这几个人最大的19岁,最小的17岁,大多高中没念完,甚至有的初中都没念完,便过早地走入社会。由于家人约束不当,以及社会上不良思潮的侵蚀,他们在社会上游荡一段时间后不约而同地走到了一起。
    12月25日21时许,他们来到站前街某网吧,上了一会儿网后,他们就将目光瞄准了一中学生。“我们把他叫出去,就说他前几天打电话骚扰我们,让他把手机交出来,不然就要付出代价。”小飞告诉记者。
    在几个人的要挟下,中学生掏出手机,不情愿地交给对方。
    他们第二天把手机卖给某商场的手机店,换了380元钱。这样一来,他们的野心更大了,欲用此举换来不劳而获的生活。
    12月28日,他们又以同样的手段在某网吧外将一年轻男子的手机熊到手。而后,卖给某手机店,得了280元钱。
    1月6日21时许,几个嫌疑人在三角公园附近将一过路男子的手机抢到手。第二天,将手机卖掉,得赃款300元。
    1月8日20时许,通过互相联系,他们纷纷从租住的小旅店聚集到红星路一家饭店。正当他们准备举杯庆祝时,早已掌握案情线索和嫌疑人行踪的民警推门而入,将他们抓获。
    经过审讯,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文章录入:赵妍妍    责任编辑:赵妍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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