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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任秋实文 摄
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18年,处理交通事故达2000余起,没有一起上访事件发生,这便是人性化执法的最佳体现。作为一名年轻的政协委员,邱洪说:“如何把保障民生贯穿于道路管理工作中,是摆在我面前的课题。我深知,要处理好人性化执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必须既要维护法律的严肃和公正,又要时刻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和服务。人性化执法不是弱化法律,不能一谈到严格执法就不要热情服务,或者一讲热情服务就不敢严格执法了。在工作中,我尝试着通过规范、文明执法去体现热情服务,同时热情服务又为我们严格执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去年6月,在邱洪的倡导下,市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与兴城市人民法院共同创建了“兴城市人民法院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合议庭”,这在省内还属首例,合议庭的形成,使事故处理更加快捷,实现了良好的初衷。 2006年,邱洪被评为“优秀民主监督员”,他说:“我还要继续履行一名政协委员的职责,行使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为打造平安和谐的葫芦岛贡献自己的力量,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言献策。”
人物链接:
邱洪,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市政协委员、省青联委员、市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省级事故处理岗位高级证书获得者、2006年“市级人民满意民警”、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专家组成员之一。现任市公安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副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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