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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张诗慧 记者尚红光报道上半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5.3%,在低于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7.9%的水平上运行。 据市调查队统计资料显示,从价格指数涨跌构成上看,在被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中有四大类上涨,四大类下降,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6.5%,居住类价格上涨8.0%,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3.1%,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1.0%;衣着类价格下降13.5%,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下降2.7%,交通和通讯类价格则下降2.5%,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下降0.1%。 食品类价格上涨16.5%,成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持续上涨的决定性因素,拉动总指数上涨5.8个百分点。扣除食品价格上涨因素,上半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实际下降0.5%。在被调查的16类食品中有15类上涨,占94%;涨幅超过10%的有8类,占50%。 此外,居住类价格上涨8%,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0.9个百分点,成为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另一支主要力量。受能源和工业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上半年我市水、电、燃料价格上涨10.2%;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4.5%。受国家调控政策影响,房屋贷款利率上涨12.6%,私房房租价格上涨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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