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葫芦岛新闻
国内新闻
国际新闻
图片新闻
经济理财
缤纷世相
记者出击
新农村
葫芦岛记忆
科教文化
体育娱乐
社会法制
特别关注
新闻网评
健康
二手市场
步行街
滨城名片
汽车
公信力
博客
彩信
     新闻热线:3115644(日报)  3152105(晚报)  3152208(葫芦岛新闻网)  广告热线:6663366    订阅热线:3117545
搜索 {FS_搜索}

运动员平均津贴每月777元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日期:2008-1-9 8:15:26

  新华网北京1月7日奥运专电(记者王镜宇 马向菲)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一份抽样调查,2006年7月之前北京、湖北等地运动员的平均津贴仅为每月777元。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司长史康成在7日召开的2008年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谈到运动员保障工作时提起了这次抽样调查结果。他说,对绝大多数运动员而言,工资津贴是他们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国家体育总局曾对北京、湖北等6个省市运动员的津贴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表明,在2006年7月之前,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的平均水平约为每月777元。

  为提高运动员的收入水平,按照全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整体部署,2006年11月,国家体育总局与财政部等单位联合印发了《体育运动员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调整了与运动员成绩津贴相对应的比赛层次,将世界青年锦标赛纳入与成绩津贴挂钩的比赛范畴,将国家奖励的比赛层次由7个调整为5个,大幅度提高了运动员的津贴和奖金标准。

  史康成在发言中透露,与工改前相比,运动员基础津贴起点由515元调整到670元;成绩津贴起点(全国前八名)由140元调整到340元,奥运冠军成绩津贴由755元提高到2000元;年度比赛奖金起点(亚洲前八名)由600元调整到1800元,奥运项目世锦赛(世界杯)冠军由3万元调整到8万元。

  史康成还介绍了运动员退役安置的一些情况。2002年9月,国家体育总局等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2003年8月,人事部、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等再次联合印发了《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办法》。自上述两个文件印发至2007年4月底,全国共安置退役运动员约12000人,其中货币化安置约6200人,货币化安置经费总额约为2·2亿元。

  但是,由于缺乏进入新职业前的心理调适和技能准备,大部分运动员领取经济补偿后仍难以实现再就业。

  目前,在足球、篮球等一些职业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项目中,中国运动员的收入较高。但是,这些运动员的数量在中国运动员的总数当中只占很小的一部分。

 

文章录入:赵妍妍    责任编辑:赵妍妍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打印】·【顶部】【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链接-
    没有相关文章
     
    姓 名: * 评论内容:
     
     
     最新评论

     电子报纸
     
     最新博客

     特别关注

     记者出击

     缤纷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