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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以及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7年工作,研究部署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一、2007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2007年,在市委和省纪委的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始终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突出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以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6个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对五里河改造工程、环渤海公路建设、棚户区改造、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涉农资金管理使用、重大项目招投标、重大责任事故、重大项目安排以及企业排污、医疗服务、医药购销、教育收费等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检查,发现线索17起,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110余次,党政纪处分24人。开展了查处土地违规违法案件专项行动,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多用、以租代征等各类土地违规违法案件102件。加强了对地方换届选举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了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撤销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21项。在年终市委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评比中,6个县(市)区全部达标,并有3个县(市)区被评为先进单位。 (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增强。深入开展了“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的反腐倡廉教育和以“8·04”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活动。加大了对领导干部权钱交易、跑官卖官、公款吃请、违规动用专项资金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出台了《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办理婚丧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对严重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了公开处理。查处违反规定收受礼金、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行为13起涉及14人。
制止用公款旅游2起8人次,对13台违反规定购置的小汽车进行了处理。对领导干部违反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纠正。进一步加强对县处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并总结经验在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会议上作了介绍。 (三)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得到严肃查处。按照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严肃办案纪律,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办案质量与效率有新的提高。重点查办了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以及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等案件。200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277件(次),初步核实案件线索320件,立结案309件,处分392人,挽回经济损失1023万元。积极开展下访活动,下访工作组先后深入到6个县(市)区60个乡镇,收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意见和案件线索271条,促进了群众信访问题的解决,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整治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保持了强劲势头。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活动,重点围绕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搞“四乱”、“吃拿卡要报”以及违法行政等侵害企业利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年共查处损害和干扰经济发展环境案件47起,对27人作出党政纪处理,对17起典型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有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葫芦岛重拳出击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的经验,分别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国监察》推广。 (五)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纠正。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积极推进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有31位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主要领导走进“行风热线”直播间,落实解决各种问题450件。省“民心网”转交的直查快办案件完成情况和举报投诉办理质量总分排名全省第二,有42件案件被省纪委评为五星级案件。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三个专项治理”取得新成果。发现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问题240个,办结满意率达95%以上。纠正和查处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和案件30件,处理党员干部14人。对3起截留、骗取农业直补资金问题进行了处理,给予9人党政纪处分。查处公路“三乱”问题12件,处理违规违纪人员5人。 (六)治本抓源头工作取得新进展。落实《实施纲要》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协调、监督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等改革。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单位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进行检查,开展了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回头看”活动。深化了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0项,取消年检项目11项。对138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了集中受理、及时办理、统一送达的全程代理审批方式。市本级75个部门265个单位实现了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由上年的26家增加到204家。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事业性单位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了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共排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63家,发现案件线索8件,立案查处5起,处分党员干部3人。 回顾过去的一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我们面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个别地方和部门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认识仍未完全到位,对腐败现象解决的力度不大;党内监督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干部和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虽然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但还比较薄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展还不够平衡,落实上还有差距;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整治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任务还相当艰巨;对建立惩防体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的不够,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工作还须进一步深化。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2008年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的要求,2008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进一步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我市科学发展加速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一)加强对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增强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当前要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二是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健全工作监督制度,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问题。三是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落实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四是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着力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五是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在房地产规划、开发建设、销售中以权谋私等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同时,要加强对“三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 (二)以继续深入整治经济发展环境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近年来,我市一直把整治经济发展环境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充分认识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继续坚定不移地把整治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深入抓下去。要通过集中整治、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环节,切实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以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的发生;切实消除作风松散、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等不良现象;切实解决有法不依、违规执法、执法不公等行政执法问题。对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件要及时查处和公开曝光,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继续解决好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民生问题。一是要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推动教育资源共享和教育公平发展。二是要继续围绕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大对药品招标采购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处理药品质量重大安全事件。三是要坚决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相关领导的责任。四是要加大对征收征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惩处违纪违法人员。五是要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维护资金安全。六是要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重点解决政府行为引发的乱收费和擅自立项等问题。同时,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治理公路“三乱”等专项治理。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纠正举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等问题。积极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畅通渠道,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三)始终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强劲势头,坚决惩治腐败。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部署,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土地和矿产资源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以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 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健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努力在提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健全办案制度,严格办案程序,完善督办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注重加强案件综合分析和剖析工作,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要加强案件管理和案件审理工作,确保案件质量。要加强信访举报和申诉复查工作,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利。 (四)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坚持以党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要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之中,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注重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深化“廉政文化”活动,将反腐倡廉教育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反腐倡廉意识。 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二是要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三是要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四是要以治理基层干部参与赌博问题为重点,狠刹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或以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不正之风。同时,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备使用车辆标准,加强对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和利用职权以借为名占用单位和他人汽车问题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认真清理“小金库”。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纠正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 (五)完善惩防体系,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切实抓好《实施纲要》和市委《实施规划》的贯彻落实。当前要抓紧制定2008——2012年工作规划。要以落实《实施纲要》提出的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对各牵头部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促进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深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改进行政管理与服务方式。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推进综合预算,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财政集中支付。强化对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监管,严格实行“管采分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招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司法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等问题。继续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 (六)认真执行党内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针对人财物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于重大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要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积极探索并逐步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完善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注重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继续坚持对县处级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并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 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研究制定党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并认真搞好试点,总结经验,适时推广。紧紧围绕行政机关涉及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行政审批权力,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关键环节,搞好权力运行的动态公开。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发挥便民、公开的功能。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公开形式。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结合起来,并注重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注重发挥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 (七)加强国有企业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规范和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廉洁从业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要深入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强化对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过程的监督。要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继续开展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坚决纠正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拉票贿选、操办敛财、挪用专项资金、参与赌博、公款吃喝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规范“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等制度规定。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研究实行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机制改革。 (八)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报告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思想实际,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把握全局、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和创新教育培训工作,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提高实际工作水平。要严格规范执纪办案行为,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尤其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坚决防止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倡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必须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要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廉洁自律,正确行使权力,正确履行职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努力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同志们,今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的一年。让我们在市委和省纪委的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我市加速发展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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