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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没有现代化的农村金融制度,就不会有现代化的农村经济。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关键是要解决当前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和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创新问题,引导各类性质的金融资源加速向农村地区汇流,促进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在互相配合、功能互补的基础上适度竞争,建立起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
主 持 人:葫芦岛日报记者 赵智慧
嘉 宾:市银监局局长 杨绍军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教授级高级农艺师 王阿平 连山区金星镇网户村村民 戴春荣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金融向农村源源不断地输入新鲜血液。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掀开农村建设的新篇章,《决定》提出了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从制度上解决制约农村发展的金融瓶颈问题,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动力。今天,本报特邀我市金融部门的官员、农业方面的专家和农民一起就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相关问题进行对话。 主持人: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方面提出“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请您结合我市农村金融工作现状,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 杨绍军:中央在《决定》中提出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要求,有着深刻的经济背景和社会背景。近年来,受限于农村金融业务独特的风险性、农业保险机制缺失、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抵押担保的法律限制和银行机构遵循商业化原则运营程度的不断深化等因素,农村金融“脱农”现象普遍,造成农业发展的“失血”。从我市情况看,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金融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实事求是地讲,我市的农村金融发展依然存在着诸多不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市场日益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农村金融产品单一、农村信贷担保机制不活等。要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根本出路在于结合自身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好《决定》中关于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各项要求,从加快改革创新和放宽市场准入两方面入手,解决当前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和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创新问题,引导各类性质的金融资源加速向农村地区汇流,促进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在互相配合、功能互补的基础上适度竞争,建立起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为农村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主持人:《决定》中提出“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各类金融机构都要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在此基础上又提出“加强监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由此可见,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对农村改革发展的支持是全方位的,必定会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 杨绍军:是的。《决定》提出各类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就是要求我们充分考虑各类银行机构的不同特点及业务短长,把金融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这盘棋下好。
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影响,金融资源配置严重扭曲,农民贷款难现象日益突出,只有大力培育适合“三农”特点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2006年底,为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问题,中国银监会对社会资本在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放宽市场准入政策,并选择四川、内蒙古等6省(区)开展试点工作,后扩大到全国31个省、市、区。我省农村地区新型金融机构准入试点工作2008年初开始启动。从近两年的工作实践看,按照“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引导社会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创业发展,这一决策是正确的、及时的、有效的,是符合现阶段“三农”经济发展需要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了农村金融供给的新渠道,创造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新模式,增强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新活力,对推动农村金融发展的示范效应深刻而深远。 王阿平:从我在农村工作多年的经历来看,贷款难是制约农业发展的众多因素中的一个主要因素。广大农户发家致富的愿望很强,然而在信贷获取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公平现象,一些弱势群体和贫困人口急需通过获得信贷支持来改变自身的生存状况,而恰恰是这些人被排斥在金融机构的服务范围之外。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决定》中提出的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我认为对农村的改革发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为农民发家致富带来重大福音。 戴春荣:农民贷款难,我自己深有体会。我从1992年开始扣棚,当时扣一个棚要八九千元钱,只能贷3000元,其余的钱是从亲友家东挪西借凑上的。我是从这一个棚开始起家,挣了钱再建第二个棚,现在我家里已经扣了5个棚,最好的一个棚是钢筋结构的高科技大棚,仅这一个棚就投进去10多万元。如果能够多贷些款我会发展得更快。这些年,国家出台了很多惠农政策,我们老百姓心里很感激,现在又出台了《决定》,如果解决了我们的贷款问题,我们致富的信心更强了,干劲更足了! 主持人:刚才我们谈了很多农村信贷问题,在实际操作中,要想做好农村信贷工作,首先还要解决好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信贷担保问题。《决定》中指出要“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对此,您是怎么理解的? 杨绍军: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有银行机构金融服务深度不够的因素使然,但同时借贷方缺少合格的抵押物和农村金融市场信贷担保机制缺位也是重要原因。农户因为缺乏合格抵押物而无法获得贷款是长久以来困扰农户和银行两方共同的难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这就意味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开始逐渐突破“坚冰”的制掣,也对金融业的发展打开了市场空间。当然,政策面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并不意味着农户马上就可以通过抵押土地承包权来获得贷款,这里还需要相关配套改革措施的跟进,如土地承包权益的权证化、财产权地位的明确以及抵押品的估值、流转细则等,才能真正实现土地要素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流通,解决农户贷款抵押品不足的难题。建立起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组织对于解决当前农民、农村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意义重大。政府注入一定的财政资金持有部分股份,再吸引其他社会资本参与其中,既可以利用政府信用打消社会资本投资疑虑,又可以通过金融放大效应数倍地扩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同时,按照公司机制运作,出资方利益共得、风险分担、权力制衡,可以有效规避企业运营中的道德风险,保持企业的健康发展。这样,信贷担保组织就可以面向农村地区的广大农户和中小企业,通过信贷担保,打破当前困扰银行机构、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难的瓶颈问题。 戴春荣:农民贷款难,贷款数额小,很大的原因是担保的条件限制。我们本来手里就没钱,能够拿到银行做抵押的东西很少,我在1992年贷第一笔款时,把家里的房照押给村里,由村里出面才贷了3000元,当年贷款当年就还了。我信奉这句老话“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居家过日子,信用必须得有。我们希望银行能够扩大我们有效担保物范围,让我们能够借助信贷的外力加快发家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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